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东河区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辖区,属于包头市的老城区,因东河(古称博托河)流经区内而得名。东与土默特右旗接壤,南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隔黄河相望,西毗邻九原区,北邻石拐区,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,面积470平方公里。2016年统计常住人口数54.83万,有蒙、汉、回、满、朝鲜等32个民族,有佛教、伊斯兰教、道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5个宗教界别。辖2个镇、12个街道办事处。有49个行政村,60个社区居委会。截至2017年底,东河区辖2个镇、12个街道办事处,分别为:河东镇、沙尔沁镇,南门外街道办事处、和平路街道办事处、回民街道办事处、西脑包街道办事处、财神庙街道办事处、南圪洞街道办事处、东站街道办事处、铁西街道办事处、河东街道办事处、天骄街道办事处、东兴街道办事处、杨圪塄街道办事处。